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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财政专业人才库入库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1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快推进我省高素质专业化财政人才队伍建设,集聚优秀人才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全面推动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提升,根据《江苏省财政人才库建设工作方案》,决定开展江苏财政专业人才库入库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标准 

  江苏财政专业人才库入库人员的推荐选拔要体现德才兼备的原则,以政治素质为前提,以专业素质为核心。 

  (一)政治标准。政治立场坚定,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忠诚干净担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推荐选拔: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收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专业标准。入库人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备相关领域人才库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较高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能,在相应领域取得业绩、具有一定影响力。各领域人才库入库具体专业标准详见附件1 

  、推荐程序 

  1. 申报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 7 月18 日前将《江苏省财政厅人才库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各市注协,纸质版由各市注协汇总后连同附件3一并寄至省注协考培科,电子版发至邮箱:jspx@cicpa.org.cn。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直接报省注协考培科。 

  2. 省注协组织人才委员会对推荐入库人选资格条件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给省财政厅。  

  3. 省财政厅进行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确定入库名单。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注协考培科联系人:冷杨,025-83633933。 

    

  附件:

    1.江苏财政专业人才库专业标准  

    2.江苏财政专业人才库申请表 

    3.江苏财政专业人才库入库推荐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7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