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并注销黄助龙等5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5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黄助龙等5名注册会计师已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决定撤销其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其注册会计师证书。同时,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二十条规定,决定注销其注册会计师注册。
附件:黄助龙等5名注册会计师名单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6月24日